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1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教学院部本学期做好以下资助工作:
1.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对象进行逐一查补。排查对象所有在校生(本科、大专、五年制),排查范围2017年12月至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建档立卡户需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证明,低保、特困、孤残、烈士子女等需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利用“两节课”、板报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留存图像文字资料),确保学生及家长对当前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3.利用班会及时提醒学生知晓诈骗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和交学费等方法的行骗伎俩,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辅导工作,采用合理方式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更快适应校园生活。
学生处
2018年4月3日